服務條款 (Terms of Service)
Dropby 平台的使用條款 — 使用本服務即表示同意以下內容。
最後更新:2026-07-15
1. 平台定位
Dropby(以下簡稱「本平台」)為使用者間自願性互助媒合服務,**非商業代購服務**。本平台不持有商品、不擔保品質、不承擔物權移轉責任。所有交易屬於買家與旅客之間的私人協議;本平台僅提供媒合工具、信用卡 escrow、糾紛仲裁等基礎服務。
2. 使用者資格
(a)使用者須年滿 18 歲、具完整行為能力。(b)註冊須提供真實姓名、Email 與手機號碼。(c)平台得於交易風險升高時要求補充身分或行程證明文件,拒絕提供者得限制其發單 / 接單。
3. 平台 Hard Caps(守法保護)
為避免使用者被海關認定為「明顯帶貨營利」、進而失去個人入境免稅額保護,本平台強制以下上限:
• **每人 30 天接單總額 ≤ NT$35,000**(對齊入境免稅線,即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 11 條之完稅價格免稅額;以進行中訂單合計計算,系統於每次接單時檢查並自動拒絕超額)
• **單件商品換算不得超過 NT$35,000**(超線商品入境須申報課稅,v0.1 暫不收)
• **禁接品類**:菸酒、藥品、處方藥、活體、農產品、易腐食品、武器或仿真武器、文化資產
本平台保留隨時調整上限的權利。
4. 金流託管(escrow)
買家發單時須先以信用卡或 ATM 轉帳(綠界 ECPay)支付全額款項,由平台託管:
(a)付款確認後刊登才會上架;未付款刊登 3 天後自動失效。
(b)**接單前**:買家可隨時撤單,託管款全額退回原付款管道。
(c)**接單後**:撤單即關閉,託管款鎖定至訂單完結(交付撥款、或仲裁裁決)。
(d)買家確認收貨後,平台將「出價全額 + 運費」撥付給代購者(代購保障費由買家於付款時支付,不從撥款中扣除)。
(e)買家於收貨期限屆至後 7 日內未確認收貨、亦未提出爭議者,系統視為驗收完成並自動撥款(系統會於期限前後以站內通知與 Email 多次提醒)。
(f)爭議期間託管款凍結,依仲裁結果撥付或退款。
5. 服務費與分潤
本平台採**自由出價制**計費模型:
• **買家付款金額**:買家自訂出價(**無下限**)+ **代購保障費(出價 × 5%,最低 NT$30)** + 運費。官網價(若可取得)僅為參考資訊;出價合理性由市場決定 — 買手可對 listing 留言與評級,評級過低的單在列表中排序下降。
• **代購保障費**:出價 × 5%(**最低 NT$30**,僅影響約 ¥3,000 以下的小額訂單),由買家於付款時支付,涵蓋款項託管、收據存證、糾紛仲裁與超商託運服務。
• **代購者所得**:**買家出價全額**(平台對代購者零抽成)+ 運費補付;採購成本由代購者自理,於 tax-free 門市以未稅價採購可再省 10% 消費稅。
本平台不從退稅中額外抽取任何費用。
6. 跳單禁止(Anti-disintermediation)
為維護平台 escrow、收據存證、糾紛仲裁等核心保護機制:
(a)使用者不得在站內聊天中交換個人聯絡方式(Line ID、IG、電話、Email、Telegram、WhatsApp、微信等)。系統將自動偵測並遮蔽。
(b)違規累積:1 次警告、2 次限制 30 天接單 / 發單、3 次永久停權。
(c)已配對的買家與代購者跳到站外完成交易屬重大違規、永久停權。
7. 假貨與商品糾紛
(a)代購者購買後須上傳收據存證;爭議時平台以收據與對話紀錄查核。
(b)若買家收貨後懷疑假貨、可於 7 日內提出糾紛、由平台人工審理。
(c)經仲裁確認為假貨 → 買家全額退款(自託管款)、代購者喪失該單全部撥款並永久停權。
8. 退款政策
詳見「退款政策」獨立頁面。
9. 平台責任限制
(a)本平台不對使用者間的交易結果負保證責任。(b)本平台對因第三方因素(航空公司延誤、海關扣留、店家斷貨)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。(c)本平台對使用者違反本條款(特別是「明顯帶貨營利」認定)造成的稅務 / 法律後果,使用者自負。
10. 條款修改
本平台保留隨時修改本條款的權利。修改後將透過 Email 與站內通知告知使用者;使用者於修改後繼續使用即視為同意新版條款。
11. 準據法與管轄
本條款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。雙方對本條款發生爭議時,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⚠️ 本政策為 demo 版草擬內容、正式上線前需委請台灣電商律師審閱。